厦门PX项目迁址在望 民意与智慧改变厦门-房地产专业门户-房地产策划-房地产广告-房地产培训-房地产资料
加盟
申请
深圳·贵阳·长沙·北京·上海·广州·重庆·成都·武汉·南京·宁波·西安·兰州·沈阳·长春·大连·济南·青岛·太原·
郑州·哈尔滨杭州·苏州·昆山·无锡·常州·福州·昆明·南宁·南昌·惠州·东莞·珠海·佛山·中山·海南·厦门·石家庄
总站首页 | 分站首页 | 团购 新闻 | 地产博客 | 走进企业 | 地产人物 |
楼盘评论 | 纵横论坛 | 房地产培训 | 地产招聘 | 地产书籍 | 下载中心 | 团购报名
您现在的位置: 房地产纵横-厦门团购网 >> 专家观点 >> 文章正文
  厦门PX项目迁址在望 民意与智慧改变厦门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南方周末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12-21

2007年12月16日,在厦门海沧区的PX项目工地,工地已经荒废了

厦门PX区域环评公众座谈会现场。

已经荒芜的PX项目工地

    12月19日,《人民日报》刊文《厦门PX项目:续建、停建还是迁建》,称:“如今,各方专家意见倾向一致:在海峡西岸地区择地迁建,是一个上上之选。”

    一切原在程序之中。12月14日厦门PX区域环评公众座谈会(下文简称座谈会)后,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子鹭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,表示PX项目的最终去留将在区域环评专家评审之后决定,估计“会在12月底,最迟明年1月初”。

    PX项目的投资方、台湾翔鹭集团董事长俞新昌同一天也对南方周末记者称,事情正在关键时刻,一周后会有清晰结论。

    但香港《大公报》12月18日披露厦门PX项目尊重民意迁址漳州古雷半岛,让事态提前生变。报道称:12月15日下午,福建省委所有常委参加了福建省政府召开的专项会议,会议形成一致意见:决定迁建厦门PX项目,预选地将设在漳州市东北湾北岸的漳浦县古雷半岛。

    报道还透露,当晚,厦门市委、市政府已与PX投资方台湾翔鹭集团就迁建达成初步意向,厦门市政府并表示愿意承担企业损失。

    南方周末记者第一时间就此消息向厦门市有关部门核实,对方背景声音一片嘈杂,称正紧急应对此突发事件。

    旋即,18日下午,福建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朱清紧急通过新华社发布通稿,强调目前厦门PX项目建设问题仍在进一步论证审议中,并重申相关信息将通过政府新闻发布渠道提供。

    耐人寻味的是,新华社稿中未对《大公报》所称迁建消息进行否认。而政府新闻渠道也至今未就此澄清。

    12月14日公众座谈会结束后,厦门市分管PX环评工作的副市长裴金佳就已奔赴福州汇报工作。

    知情人士分析,迁建可能只是地方建议,但在区域环评程序尚未完全走完的情形下,贸然公开,的确不符常规,尤其是迁建新址,更需对新址进行系列环评后方可决定。

    厦门一官员透露,PX项目的决定权在中央。厦门及福建省政府都只有建议权,未获中央认可前,任何建议都存有变数。

    这不难理解,提前曝光迁址消息,对福建省及厦门市的巨大压力。

    但正如《人民日报》报道,种种细节暗示,地方政府在民意的驱使下,的确倾向于迁建。

    朱清在强调项目尚处论证时,也在最后强调厦门的民意是“反对复建,建议迁建的人士占绝大多数”。这是自公众参与阶段以来,福建乃至厦门官方第一次公开承认“绝大多数”的结果,被认为有所倾向。

    而在12月初,厦门一主要领导在接待某港台媒体采访团时,称未来海沧区“将开发成厦门特区的副中心”,只字未提化工区字眼。

    缓建半年来,PX项目落户厦门海沧的产业障碍也渐显现,除去民意抵制之外,一位知情人士称,就产业前景而言,海沧也非PX的适宜地。他说,厦门海沧PX是全国50个同类项目中唯一没有就近原料支持和上游炼油项目支持的项目。2007年初,投资方曾要求上炼油项目,但未获环保总局批准。

民意的胜利?

    迁址消息至今未有官方确认,但厦门市民则已开始口耳相传。“政府不辟谣,就说明是真的。”一位13日公众座谈会的市民代表对南方周末记者称,他准备当晚集合朋友去岛外燃放鞭炮以示庆祝。

    今年3月份,联合105位全国政协委员递交一号提案、揭开厦门市民反PX浪潮的中科院院士赵玉芬,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“如果确认迁址,这归功于厦门市民。”

    民众相信,12月5日启动的环评报告公众参与阶段,是推动迁建的最直接原因,那两场座谈会上,接近九成的市民代表坚决反对PX项

[1] [2] [3] [4] 下一页


免责声明:
 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,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

  • 上一篇文章:
  • 下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>> 关于“厦门PX项目迁址在望 民意与智慧改变厦门”的新闻
     
    没有相关文章
    ::发表评论::
      网友评论:< >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    评论载入中...
    姓  名: 评  分: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
    评论内容:
     
    •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、政治、黄色淫秽等内容的评论。
    •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房地产纵横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。
    •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。
    • 评论内容只代表机友个人观点,与本网站立场无关。
    最新新闻
    最新图片
    热点排行

    关于纵横联系方式广告服务招聘信息意见反馈投稿网站建设
    Copyright © 2002 - 2008 www.fdczh.com, All Rights Reserved
    版权所有 《房地产纵横》 杂志社 粤ICP备05048168